一、 刑事局偵九隊於今(94)年3月起陸續接獲民眾檢舉,指稱國內知名拍賣網站有不法人士隨意申請多組帳號,冒充賣方寄出匯款通知信給得標買方,來詐騙已結標商品的買家,使買方陷於錯誤,逕行匯款至對方所指定之金融帳戶,進行詐欺。由於此種犯罪手法不易辨識,不但買家一不小心就很容易上當,也會造成正常賣家的困擾,造成參與網路拍賣的網友怨言四起。本隊接獲民眾相關檢舉事項後,立即將此重要情資呈報侯局長友宜,侯局長並立即要求九隊組成專案小組全力追緝。二、 由於此劫標詐欺集團行騙帳號上線來源皆在大陸地區,且使用上百組人頭匯款帳號進行詐欺犯罪,經偵九隊數個月的追查,調閱上萬筆相關網路帳號上線紀錄進行統計分析,並報請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蔡檢察官正傑指揮偵辦,終在日前於緝獲嫌犯何○○、沈○○、李○○(有詐欺、洗錢防制法前科)、范○○(有詐欺、洗錢防制法前科)、陳○○、陳○○等六人,並起出各式銀行存簿、提款卡、行動電話易付卡、信用卡資料、人頭證件……等等犯罪證據。經查該詐欺集團分工細密,由何○○及另外兩名綽號「小吳」、「阿豐」男子負責在大陸地區利用偽造之身分資料大量申請免徵信社費的電子郵件帳號,並日夜排班輪流監視網路拍賣市場,一旦發現快要結標的的高單價商品,隨即予以註記,一旦結標時間一到,該詐欺集團隨即寄出劫標信,一次最多可發出500~600封的劫標詐欺信件,信件內容大多以賣家即將出國、出差等為藉口,要求買家儘早匯款,甚至強調幾點之前匯款有折扣優惠,誘使買家不疑有他,迅速匯款給詐騙集團,而沈○○、李○○、范○○則負責在臺提供人頭銀行帳戶及信用卡卡號等資料供該詐欺集團使用,陳○○則是負責在臺利用ATM提領贓款,據嫌犯供述單此一詐騙手法每星期約可騙得新台幣20~30萬元,最高可達50~60萬元,迄今已為該詐欺集團帶來不法獲利達數百萬元。三、 該詐欺集團本在大陸經營對臺以電話進行援交恐嚇詐欺,渠等利用大陸女子擔任援交女郎,以電話引誘被害人外出援交,並假借核對身份之藉口,要求被害人至ATM提款機匯款,如被害人不從或加以識破,便由詐欺集團份子偽裝為黑道,對被害人進行恐嚇詐財,但因此類手法易被民眾識破,因此有意轉型以蒐購所得之人頭身份資料、信用卡號、人頭行動電話易付卡作為犯罪工具,來從事網路拍賣詐欺(先利用大量帳號互相交易,增加徵信賣方良好之信用評價,再低價拍賣流行3C電子商品,誘使被害人貪圖小利與其交易,並以種種藉口催促買方先行匯款至所指定之人頭銀行帳戶,一旦買方匯款,隨即斷絕一切聯絡,亦不將買方所購之商品寄出),但由於在詐騙過程中需做出大量假的優良交易評價來取信買方,還要以電話或電子郵件回覆買方有關拍賣商品的詢問及交貨事宜,來增加集團所拍賣商品的可信度,因此該詐欺集團嫌此種詐騙犯罪流程過於複雜,不符利潤,轉將腦筋動到僅需寄送詐騙電子郵件之拍賣劫標詐欺犯罪。四、 幸在網路拍賣業者強力宣導防制並與本局偵九隊加強配合調查及警方快速警示詐欺匯款之人頭帳戶的壓力之下,讓該集團出現詐騙所得日益縮減的狀況,並能一舉破獲此詐欺集團,恢復網路拍賣市場的正常交易秩序,刑事警察局並特別呼籲警方將持續掃蕩、查緝各類網路犯罪案件,不法人士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五、 專有名詞介紹:◎劫標信:歹徒盯上快結標商品的出價者,等商品結標後,假稱是賣方發給買家通知信要求轉帳到某帳戶,這一類的電子郵件,就是一般稱為「劫標信」的假冒賣家信件。劫標信的內容多半是以出國、出差等為藉口,要求買家儘早匯款,甚至強調幾徵信點之前匯款有折扣優惠。轉載自:http://www.cib.gov.tw/
徵信社
- Nov 28 Sat 2009 20:59
查獲網路拍賣新型態詐騙手法-網路拍賣劫標客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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